一、借还“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
1.本人持学生证(教工证)到保卫处户政窗口办理户口底页借用手续。
2.本人因故不能直接办理的,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当事人的委托书、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保卫处户政窗口办理户口底页借用手续。
二、师生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持学生证或户口本到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填写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拍摄身份证相片、采集指纹。
2.本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到师生服务中心身份证自助取证机或喻家山派出所窗口领取身份证(需核验本人指纹);需要办理加急领取身份证业务,请到派出所窗口扫二维码办理。
三、往届生户口迁入手续
1.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凭录取通知书到原籍派出所开具)。
3.招生名册(档案馆复印)。
4.在读证明(院系开具)。
5.个人申请(本人手写或打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就读院系及班级、因何原因将户口迁入到学校)。
6.一寸照片2张。
7.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四、离校手续
户口在校的学生,凭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毕业证原件迁到工作单位,凭毕业证迁回原籍;户口在校的教职工,凭“准予迁入证明”迁移户口至工作单位或原籍,带离校手续通知单到户政窗口办理盖章。
五、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及户口迁移证改派业务
毕业生持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毕业证原件及原“户口迁移证”(省外迁移)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省内迁移),到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改派手续。
注:1.凭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毕业证原件迁移户口至工作单位。
2.凭“准予迁入证明”迁移户口至工作单位。
3.凭毕业证原件迁移户口回原籍。
六、毕业生落户武汉手续
1.凭租赁合同落户到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凭借住证明落户到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凭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落户到工作单位的公共户。
2.申报户口登记表(武汉市公安局网上警局下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一寸照片2张。
8.提供以上材料到落户地所管辖的政务中心申请《批准入户通知单》或《准予迁入证明》。
9.市内迁移带《批准入户通知单》和本人户口底页,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即可。落户到学校社区公共户的到喻家山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10.市外迁移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带《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七、“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遗失补办
1.本人向保卫处户政室提交有院系“学工组”、“研工组”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遗失补办”申请及两张近期登记相片。
2.在喻家山派出所窗口补办“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
八、师生“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
1.本人写“遗失补办”申请找院系“学工组”、“研工组”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在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补办手续。
九、新进教职工、博士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网上办理流程:
1.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武汉公安→下载“电子证照卡包APP”(一定要注册电子证照卡包成功后才能使用)
2.登录后选择办理单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申请。
3.办理成功后到喻家山派出所窗口打印户口底页。
线下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单位在职证明(教职工到师生服务人事处窗口开具,博士后到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开具)。
2.拿单位在职证明到到保卫处户政窗口加盖公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5.申报户口登记表(武汉市公安局网上警局下载)。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一寸照片2张。
9.提供以上材料到洪山区政务中心申请《批准入户通知单》或《准予迁入证明》。
10.市内迁移带《批准入户通知单》和本人户口底页,到喻家山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11.市外迁移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带《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喻家山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7-65397011
管辖派出所:武汉市洪山区喻家山派出所(师生服务中心25、26、27号窗口) 027-87540518
保卫处户政室(师生服务中心20、21号窗口)027-8754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