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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录像查询流程:
一、学校相关单位、个人查询视频录像资料前须在保卫处相关科队室备案,由该科队室接待人员报分管副处长同意后带领到指挥中心。
二、政府部门、公安机关等校外人员因执法工作需要可查阅视频监控录像资料。来访人员应出示工作联系函及有效证件,经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依法调取相关内容。
三、查阅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应提供查询原因、事发时间、事发地点等信息,由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后,将结果反馈给查询者确认,并做好记录。
四、查询工作由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在指定机位进行,来访人员协助查询,不可操作电脑,不可翻拍拷贝。
五、如遇特殊情况需拷贝录像资料,由当日值班干部报保卫处主要负责人,经同意后认真审核拷贝人员身份,接待人员、拷贝人员签字后方可拷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