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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10月份理论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10-10 浏览次数: 作者: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本月学习内容通知如下。

1.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近日,在吉林大学建校80周年、四川大学建校13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向两所高校致贺信、回信,向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表示祝贺,饱含了对高等教育的殷切期望;9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7周年招待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发出了“奋力创造新的历史辉煌”的号召。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谋划民族工作,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对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3.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于2026年9月5日在武汉举行。这次全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高水平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体现了湖北牢记殷殷嘱托、勇担历史使命的高度自觉,进一步凝聚了思想共识、明确了工作任务、坚定了发展信心,对于不断推动支点建设取得新突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新篇章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将以上专题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辅导报告、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学习。学习结束后7日内将本月《中心组学习“一学一报”台账》电子版发送至ttz@hust.edu.cn。

各基层党组织要指导教职工围绕以上专题内容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党委宣传部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