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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13 浏览次数: 作者:

  

根据学校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办法,现对华中科技大学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运营商进行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运营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负责华中科技大学共享自行车运营,通过遴选方式选择1家运营商,先期投放3000辆共享自行车进入校园运营;后期根据学校需求,适当增减投放数量。

合同期限:5年

履约保证金:30

二、运营商的资格条件

1.运营商需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共享自行车服务。

3.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遴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保卫107室

3.运营商报名、获取标书要求:

1)运营商到华中科技大学保卫处107室报名、获取标书。

2)保卫发放的遴选文件以书面材料为准。

请运营商在报名时务必按以上要求进行,否则,学校有权拒绝其参选。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运营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领取遴选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

四、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遴选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7月199时11时递交至华中科技大学保卫处107室,逾期不予接收。

五、答疑和澄清

响应方如对遴选文件有异议,应当于2024年7月16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华中科技大学保卫处107室,逾期不予受理。保卫将于2024年7月1717时前答复,响应方接到领取答复通知后,应及时到华中科技大学保卫处107室领取书面回复。

六、遴选评审时间

2024年7191430分

七、遴选评审地点

华中科技大学保卫处五楼小会议室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遴选响应方报名或递交遴选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遴选资格,经遴选评审小组审查合格的遴选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遴选,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遴选响应方自行承担。

九、履约保证金

遴选响应方应于运营采购合同正式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足额交至华中科技大学指定账户(附言需注明“共享自行车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应当以网上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支付,不接受现金或现金交款单。

十、其他

咨询报名及遴选文件发放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43764  13296666090


                                          保卫处

                                                                      2024年7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