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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照相办理入户手续与“二代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11 浏览次数: 作者:

  

为办理2013级新生的入户手续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定于2013年10月10日至27日对我校新生进行照相信息采集工作。
现将照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户口已从武汉市外迁入本校、没有办理过武汉市公安局签发的“二代证”的新生(包括2013级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的高职生,以下同),须按照相的安排时间到保卫处“身份证照相室”照相,否则,不能办理入户手续。照相后,需办理“二代证”的,请到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在保卫处户政窗口旁)采集指纹,并缴纳办证工本费。
2、户口已从武汉市内迁入本校、已办理过武汉市公安局签发的“二代证”的新生,不需照相。3、新生照相时,请遵守武汉市公安局照相办证的有关规定(详见照相须知)。
3、户口未迁入本校、需要办理“二代证”的学生,请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照相、办证。
此次照相采取以院、系为单位的方式集中受理,望各院、系和同学们积极配合照相工作。

校保卫处
2013年10月09日

提示:
1、拍摄过照片的新生,必须到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采集指纹、缴纳办证工本费后,武汉市公安局才会签发“二代证”;否则,不予签发。
2、户口在本校、需要办理“二代证”的老生(包括户口在本校,就读本校硕、博的2013级研究生),请先到保卫处户政室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然后持学生证及所填的表格到保卫处“身份证照相室”照相,并到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采集指纹、缴纳办证工本费。


附照相须知:
1、不着制式服装,上装衣领需低于喉结处;
2、不得配戴眼镜;
3、不得化妆,不得染发;
4、男性不得留胡须;
5、着深色的上装来拍照(也不能着带有灰色、浅蓝色等颜色的上装);
6、不得佩戴饰物;
7、头发齐肩扎起(显露五官)。

附2013级新生照相时间安排表:
10月
10日
10月
11日
10月
12日
10月
13日
10月
14日
10月
15日
10月
16日
数学学院
30人;
物理学院
48人;
化学学院
48人
环境学院
71人;
水电学院
30人;
公管学院
25人
能源学院
105人;
中欧能源
20人
机械学院172人
电信系
112人
自动化学院87人;
(图像所17人);
马克思学院6人
建规学院
69人;
人文学院43人
10月
17日
10月
18日
10月
19日
10月
20日
10月
21日
10月
22日
10月
23日
船海学院
57人;
生命学院
72人
材料学院
98人;
法学院
35人
电气学院
165人
光电学院
197人
管理学院
81人;外语学院
35人;
土木学院
96人;
社会学系
28人;
教科院
10人
经济学院
68人;
新闻学院
55人
10月
24日
10月
25日
10月
26日
10月
27日
计算机学院156人
软件学院
68人;
国 光
38人;
高 职
19人
同 济
医学院100人
同 济
医学院100人
照相时间:上午8:00—11:50,下午1:00—5:30,晚上7:00—9:00,双休日、节假日照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