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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五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自查和学校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12-13 浏览次数: 作者:

  


主校区各单位:
为了搞好二O O五年度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从12月14日至16日,在主校区各单位开展二O O五年度治安综 合治理责任目标自查活动。各单位自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级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人及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全年安全检查的次数(有记载和签名),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情况。
3、日常安全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及检查情况。
4、重点部位的机械防范、人力防范和技术防范的落实情况。
5、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6、各大楼、学生宿舍贵重物品保管措施的落实情况。
7、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配备及完好情况。
8、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的情况(次数、内容、效果)。
9、保卫档案是否齐全,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完善。
在各单位自查的同时,12月14日至16日,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小组将进行检查。请各单位认真搞好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自查及做好接受学校检查的准备工作,并将自查小结于12月16日前交保卫处办公室(电话:87543364)。
特此通知。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三日